乐之斋随笔
解析《道德经》玄学之谜九
无为
周述华
“无为”,是《老子》最重要词汇之一,也是难以令人理解的词汇。解读《老子》,只有把“无为”的本义弄清了,才能正确悟道《老子》真经文化。
有人把“无为”解译成不为、不作为、不干预,或顺其自然。这样的解释,只是把理解停留在了字面上,没有领悟其深刻的内涵。
对“无为”的解译,要建立在对“道”的正确的理解基础之上,才能弄清“无为”的本义。
因为“无为”源于“道”。
“道”,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。所以,“道”的作为,是没有人类思维干预的作为,是“无以为”之为。
《帛书老子》第一章(传世版第三十八章)就明确地指出:“上德无为,而无以为也。”
意思是:“上德无为之为,是无以为之为。”
何谓“上德”?何谓“无以为”?
“德”,是老子对万物运行之道表象的称谓。
“道”,是事物的本质。
“德”,是事物的表象。
事物的本质,决定了事物的表象。
事物的表象,体现了事物的本质。
透过现象看本质,即源于此。
如:日出日落,月圆月缺,风云雨雪,洪涝干旱,地震海啸,生死往复等,这都是事物运行之道的表象。
这些表象,是事物本身固有的,是没有人类干预的,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,是不可阻挡、不可改变、不可抗拒、不可制造、不可毁灭的,是万物运行之道的必然趋势。
由于“道”的表象之德,是“道”运行的必然趋势,所以没有好坏优劣、善恶美丑之分。故老子将其称为“上德”。
之所以人类将这些表象之德,分为好坏优劣、善恶美丑。是以这些表象,对人类是否有益而划分的。划分的标准,是人类制定的,是人为的产物。
为区分“天之道”即自然事物规律表象之德,与“人之道”即人类社会规律表象之德,老子将“德”分为“上德”与“下德”。
“上德”,体现的是自然规律表象之德。
“下德”,体现的是人类社会表象之德。
由于“上德”之为,是没有人类思维干预的“无以为”之为,故曰:“上德无为,而无以为也。”
与“上德”相对应的是“下德”。
“下德”,是“人之道”即人类社会表象之德,体现的是人类思维意识的本质。
人类的思维意识,有好坏优劣、善恶美丑之分。其划分标准,主要是由统治者制定的,也主要是为统治者服务的。
而统治者的思维意识,是受统治者自身利益与社会地位的影响而生成的。
统治者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与社会地位,便利用手中的权力,制定出了人民大众必须遵从的行为准则与各种规章制度,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伦理学之德。这些行为准则与规章制度,主要是为统治者的权益服务的,对人民大众而言,是有失合理性与公允性的。
如《帛书老子》第四十二章(传世版第七十七章):
“天之道,犹张弓也。高者抑之,下者举之。有余者损之,不足者补之。故天之道,损有余而益不足。人之道则不然,损不足而奉有余。”
老子用“天之道,损有余而益不足”,指出了自然规律表象之德的合理性、公允性。
用“人之道则不然,损不足而奉有余”,揭穿了人类社会表象之德的不合理性、不公允性。
所以,“损不足而奉有余”的社会制度表象之德,对人民大众是不合理的、不公允的。
这是老子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,第一次揭开了人类社会人剥削人的面纱,比马克思提前了2300余年。
“人之道”表象之德,属于人类社会伦理学范畴之德,通常称为道德。
这种道德,是受统治者干预的产物。道德的标准,主要由统治者制定的,也主要为统治者服务的。对人民大众是有失合理性、有失公允性的,故老子称其为“下德”。
由于“下德”之为,是人类思维的产物,所以是“有以为”之为。
清楚了“上德”与“下德”,就可以正确理解《帛书老子》第一章(传世版第三十八章)这段话的本义了:
“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。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上德无为,而无以为也。上仁为之,而无以为也。上义为之,而有以为也。”
“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。”
意思是:“上德”是“天之道”的表象之德,“不德”是不具有“人之道”的表象之德,所以曰“是以有德”。
“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”
意思是:“下德”,是没有失去“人之道”表象之德。而这种德,是缺乏合理性与公允性之德,所以曰“是以无德”。
换言之,“下德”是社会伦理学范畴之道德。道德的好坏优劣、善恶美丑的标准,主要是由统治者制定并为统治者服务的,对人民大众是有失合理性与公允性的。所以曰“是以无德”。
由此可见,老子对“上德”“下德”,是从“道”本身所具有的特征特性出发而划分的。
所以,“天之道”之德,是“无以为”之为,简称“无为”。“人之道”之德,是人的思维意识参与的“有以为”之为。
清楚了这两点,就清楚了“上德无为,而无以为也”的本义,是“上德”之为,是没有人类思维意识的以为之为,所以是“无以为”之为,简称无为。
“上仁为之,而无以为也。”
“仁”,是人类社会伦理学范畴之一。“仁”的核心是爱人、利人。
“仁”的最高境界,是无私无欲、全心全意地利人,爱人。老子将这种境界之仁,称为“上仁”。
人类社会,能达到“上仁”境界者,如母亲对孩子的仁爱,与老子笔下的圣人对人民的仁爱。
这两种仁爱,都是毫无保留的、彻底无私的仁爱,是完全符合天之道“损有余而益不足”的仁爱,是没有私心杂念的“无以为”之为的仁爱。故曰:“上仁为之,而无以为也。”
“上义为之,而有以为也。”
“义”,也是社会伦理学范畴之一,有多种含义,包括:道德,正义,情义等。
“上义”之为,在人类社会中,被视为是人与人之间交往、相处的最佳境界。
尽管如此,“上义”之为,是人的主观意识之为,这种主观意识,是受个人私情成分支配的,体现的是个人私情的主观愿望,而且是针对个人或少数人的作为,并不适用于人民大众。故老子将其称为“上义为之,而有以为也。”
如三国刘、关、张之义,就是“上义”。
综上,老子用“上德无为,而无以为也。上仁为之,而无以为也”,论证了“无为”,是“无以为”之为的简称。
此外,还用“上义为之,而有以为也”,借“有以为”是“无以为”的反义词,从反面反衬了“无为”是“无以为”之为。
又如《帛书》第四十章(传世版第七十五章)的“有以为”,再次从反面反衬了“无以为”是“无为”:
“人之饥也,以其取食税之多也,是以饥。百姓之不治也,以其上有以为也,是以不治。民之轻死,以其求生之厚也,是以轻死。”
这段的意思是:“人民之所以出现饥荒,是官府征收的食税太多,所以才出现饥荒。百姓之所以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,是因为上边的官员自以为是,为所欲为,从而引起百姓的不满,所以才显示出百姓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。民众之所以轻死,是因为权贵们只顾自己荣华富贵,贪腐成风,而不顾民众的死活,所以民众才不怕死而起来反抗。”
这里的“以其”“以其上”,指的是上边的统治者。
“有以为”,指的是统治者们自我以为、自以为是,为所欲为。
“以其上有以为也”的“有以为”,不但戳穿了统治者们的自我以为、自以为是、为所欲为的丑恶行径,而且再次用“有以为”反衬了“无以为”是“无为”。
这是老子用“有以为”,论证“无以为”是“无为”的又一点睛之笔。
然而,河上公却把“有以为”的“以”字删掉了,使之变成了“有为”,从而使这句话变成了:“百姓难治,以其上之有为,是以难治”,并给出了如下的解译:
“民之不可治,以其君上多欲,好有为也,是以其民化上有为,情伪难治。”
这样的解译,既没有解释清楚“君上多欲”的“欲”,是褒义的欲,还是贬义的欲,也没有解释清楚“好有为也”的“有为”,有的是什么样的“为”,是为公之为,还是为私之为。而且用“化上有为,情伪难治”,把难治的原因指向了百姓,从而也失去“有以为”反衬“无以为”是“无为”的又一佐证,乃至使中华民族两千余年,一直被蒙在鼓里而不得其解,从而使传世版《道德经》又多出来一个谜团。
这是河上公对《帛书老子》篡改的又一铁证。虽然删掉的只是一个“以”字,却改变了原文的本义,抹煞了老子的真实思想,使《老子》真经文化,不能得以顺利地传承与光扬。
《帛书老子》的出土,还原了“以其上有以为也”的“以”字,使这句话的本义真相大白,这才使我们认清了老子的真实思想。
清楚了“无为”的本义,也为我们破译“无为而无不为”“无为而治”“为无为,事无事,味无味”所引起的不解之谜,找到了答案。
“无为而无不为”,本义是:只有抛弃自我以为,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行事,就没有办不成的事。
“无为而治”,本义是:无论是办事或治理国家,只有抛弃自我以为,完全按客观规律行事,遵道而为,行“无以为”之为,才能顺理成章,事情才能得以成功,国家才能得到很好的治理,人民才能安居乐业。
“为无为,事无事,味无味。”
意思是:“行无以为之为,做无私心之事,研究‘道’之运行规律。”
“为无为,事无事”,在《帛书》第二十章(传世版第五十七章),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:
“是以圣人之言曰:我无为也,而民自化。我好静(静通净),而民自正。我无事,而民自富。我欲不欲,而民自朴。”
意思是:“所以圣人说:我行无自我以为之为,完全按照客观规律行事,民众就会自我得到教化。我喜欢心净无私,民众就会自我端正。我做无私之事,民众就会富裕起来。我不为自己着想,民众就会自我朴实无华。”所以:
“为无为”的本义:是做“无以为”之为。
“事无事”的本义:是做无私之事。
因为只有做无私之事,才符合天之道的合理性、公允性,才能得到人民大众的拥护,才不会产生事端,才能平安无事。
“味无味”,第一个“味”是动词:品味、研究的意思。
“无味”,是名词,指的是“道”。
因为所有的味,虽然是看不见的,但也都是物质的。只有无味的“道”,是抽象的,非物质的。所以《帛书老子》第七十九章(传世版第三十五章):
“道之出言也,曰淡呵,其无味也。视之不足见也,听之不足闻也,用之不可既也。”
《楚简老子》:“故道[ ],淡呵,其无味。视之不足见也,听之不足闻也,而不可既也。”
《帛书老子》与《楚简老子》,都用“淡呵,其无味”来阐述、形容“道”是无味的,体现了“道”的特性是抽象的、非物质的。
所以“味无味”的本义,是品味、研究“道”的意思。
今天,我们解析、破译了“无为”的本义,同时,也使“无为而无不为”“无为而治”“为无为,事无事,味无味”所产生的不解之谜,得到破译,从而使我们正确地理解了老子的真实思想,认识了《老子》真经文化的内涵。
那么,在人类社会中,有没有人做到“无以为也”之“无为”呢?
有!首先是中华民族的农民做到了。
从古至今,农民之为,就是“无以为”的“无为”之为。
农民耕种农作物,他们都会自觉地遵从前人总结出来的耕种规律,依据土壤的性质,在适宜的气候、时节进行播种,待禾苗长出后,再给予适宜的田间管理,如除草、浇水、施肥等,于是才能在秋天得到很好的收成。
这就是世世代代淳朴的农民,老老实实地、自觉地完全使自己的思维意识、作为,符合客观规律,完全按规律去做,遵道而为。从来不会自以为是,做出违背耕种规律的行为。
这就是农民顺应自然规律的作为,这就是农民的“无为而治”。他们的作为,是典型的“无以为”之为的“无为”之举。
顺应自然,与顺其自然不同。“应”与“其”,虽一字之差,但却有着本质的不同。
顺应自然,是人类依据自然规律,不但遵从规律行事,而且经过观察、实践,主动作出符合自然规律的适宜反应,以弥补、修正自然情况的不足。
如农民对农作物的除草、浇水、施肥等,就是弥补、修正庄稼生长时的水分与营养的不足。
如果顺其自然,遇到了干旱也不予浇水,土壤贫瘠也不予施肥,禾苗就会因水和营养不足而影响生长,从而得不到很好的收成。
所以,农民的作为,是顺应自然规律的作为,是进入了“无为”境界的作为。
“无为”,绝不是不为、不作为,或简单地顺其自然,而是主动寻觅规律,顺应自然,遵道而为。这才是“无为”的真实本义。
农民耕种如此,统治者治理国家亦然。
国家的统治者,只有顺应社会规律,顺应民心,顺应潮流,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。
否则,一味地利用手中的权力,自以为是,为所欲为,贪腐成风,背道而驰,最终必将给人民带来灾难,其政权也必将被推翻。
所以,自以为是,不顾客观规律的自我以为,为所欲为,是导致国家政权更迭的根本原因,是国家政权更迭所呈现出周期率的根本原因。
老子正是看到了这些,看到了人类的自私性导致的不良后果,才大力提倡“无为”,以此来教育人类与统治者,不要一味地按自己的以为行事,只有抛弃不切合实际的、违背客观规律的自我以为、自以为是,实事求是地按客观规律行事,遵道而为,才能顺理成章,才能成功,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。
古人云:顺道者昌,逆道者亡。这是人类与万物亘古不变的真理。
所以,“无为”是“无自我无以为”之为,是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与最高境界。
这一境界,首先被朴实无华的农民做到了。
再者,就是历代的科学家、发明家也做到了。
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,都是在寻觅事物的运行之道,主动地、不断地抛弃自我以为,努力使自己对事物的认知,符合客观规律。所以,他们才能发现规律,并运用规律进行发明创造。科学家、发明家之为,就是“无为”之举。
在《老子》书中的“无为”者,是他笔下的圣人。因为老子笔下的圣人,是彻底的无私者,是抛弃自我以为、努力使自己的思维符合客观规律,是遵道而为者。所以老子笔下的圣人之为,是“无为”的践行者。
这就是“无为”的真实本义,这就是《老子》真经文化。
今天,我们值得庆幸的是,《帛书老子》《楚简老子》的出土,为我们破译传世版《道德经》所产生的两千余年的玄学之谜,提供了可靠的佐证;为光复、传承、弘扬《老子》真经文化,成为可能。
81岁翁周述华识于北京乐之斋
2025年7月1日
本文内容系原创
转载请注明:“来源:方志四川”
来源: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
文/图:周述华(别号太液药翁,天津人,1944年生。1964年参军,中共党员。原中央警卫局卫生保健处主任药师、药房主任。两次荣立三等功。2006年退休。工作之余,酷爱书画与国学,书法家。著有《书魂》《周恩来书法艺术》《我释老子》和《众妙之门》)